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向神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向神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鉴于被增资方神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增资方航天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及放弃同比增资的航天神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
司控制,故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对此我们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目标在于获得未来可能的投资收益,该项关联交易
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向神舟生
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2015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