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涪陵 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重 庆 涪 陵 电力实业股份有 限公 司
“《 ”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 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
“ 《证 ”
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 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
“ ”
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 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 下简称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等 法律、法
“
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
” “ ”
章程》 )的 规定 ,重 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接 受重庆涪陵电力实
业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委托 ,指 派程源伟、王应律师出席公司于⒛ 15
·
年 12月 ⒛ 日下午 15:00在 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⒛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的⒛ 15年
“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 下简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 、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 以及会议决议的有效性等
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 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 ,查 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的文件 、资料 ,并 对有关事实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 就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的程序
1、 ⒛ 15年 12月 7日 ,公 司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 《证券 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⒛ 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前述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并 规定了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时间、现场会议的地点、审议 内容 ,说 明了股东有权亲 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出席会议股
ˉ1ˉ
东的登记办法 、网络投票程序等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⒛ 15年 12月
⒛ 日下午 15:00在 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⒛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 日期和投票时间:网 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 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 2015年 12月 29日 至 2015年 12月 29
冂;采 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 ,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⒒ ⒌9:25,⒐ 3O1⒈ 3O,13:0卜 15:00:通 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Ⅱ 卜 15:00。
—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和 内容等事项与会议通知公告披露的内容
致 ;会 议审议事项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相符 。
本所律师认为,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 、关于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
1、 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身份资料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 ,参 加现场会议及参与 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2,gg3,OG7股 ,占 公司有表决杈股份总数的51.87%。
2、 公司部分董事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
议 。经本所律师查验 ,出 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股 东代理人均
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件 ;出 席会议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现任人
员 。因此 ,出 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人员均具有合法 、有效的资格 。
三、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及决议的有效性
(一 )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二 )关 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
1、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
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参 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在会议通知中的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 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
台,对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以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同时,在 选举董
事 、独立董事和监事时,采 取了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式 。
2、 现场会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和计票 ,并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
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统计数字 ,当 场公布 了表决结果 。
ˉ2ˉ
3、 本 次 临时股 东大会对会 议通 知 中列 明的全 部议案 的表 决 结果如下 :
(1)关 于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
① 《关于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股份羽,gg3,gG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O0/0;
反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sO/o(不 含 )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G3,92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0gb;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② 《关于选举杨玉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股份眨,gg3,gG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O0/0;
反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甄 (不 含 )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92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O0/0;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③ 《关于选举余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股份羽,gg3,96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觇 ;
反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 含 )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63,∞ 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股份数的1000/0;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④ 《关于选举秦顺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股份82,∞ 3,96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O0/0;
反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 含 )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溉 ;反 对股份0
"3,923股
股 ;弃 权股份0股 。
⑤ 《关于选举杨红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杲 :同 意股份82,gg3,96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O0/0;
反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甄 (不 含 )
ˉ3ˉ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92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O9/0;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⑥ 《关于选举贾介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股份羽,gg3,gG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的10粥 ;
反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sO/o(不 含 )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G3,∞ 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O9/0;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2)关 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① 《关于选举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股份82,gg3,96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弼 ;
反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sO/o(不 含 )
'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G3,∞ 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眦 ;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② 《关于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杲 :同 意股份82,gg3,967股 ,占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 含 )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63,∞ 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觇 ;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③ 《关于选举宋宗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表决结果 :同 意股份彤,gg3,gG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O0/0;
反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 含 )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G3,∞ 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哪 ;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3)关 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ˉ4ˉ
① 《关于选举董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 :表 决结果 :同 意股份羽,gg3,gs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10O0/0;反 对股份 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
于 甄 (不 含 )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G3,92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粥 ;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② 《关于选举胡炳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 :表 决结果 :同 意股份82,gg3,967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10O0/0;反 对股份0股 ;弃 权股份0股 。其中,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
于 5%(不 含 )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363,叼 3股 ,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00/0;反 对股份0
股 ;弃 权股份0股 。
根据表决结果 ,上 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应表决股东所持表 决杈
.的 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 决结果合法 、有效 ;会 议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 所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 、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此 页以下空白,签 字 、盖章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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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为 《重庆 伟律师事务所关于
狎 重庆涪陵 电力 业股份有限
○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 宰 公司二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
盖章页 )
负责人 :
程源伟
二 O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二 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