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5-08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参加表决的监事应为 5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为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方案>的议案》
鉴于宜宾纸业自身发展陷入困境,自身的债务负担极为沉重,最近两年营业
利润均为负数,主营业务停顿半年以上,面临严重财务困难。2015 年 11 月 26
日,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宜
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宜
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
议,宜宾国资公司和五粮液集团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宜宾纸业 56,691,800 股(占
宜宾纸业股本总额的 53.83%)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中环国
投。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环国投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环国投作为股权受让方提出了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作为环保部下属的国
有企业,中环国投的实力和优势能够确保宜宾纸业重组事宜的成功,帮助宜宾纸
业走出经营困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