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0 11:27: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4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15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处于审核阶段。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53008 号)。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如

下:

1、监管关注函

(1)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15 年 4 月下发的《关于

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97 号),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停牌

时间超过 1 个月表示关注。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作出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

就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预计复

牌时间进行了详细说明。

(2)深交所于 2015 年 10 月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银军的监管关注函》及浙江省证监局下发的《上市

公司监管关注函》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银军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

第 482 号)及浙江省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浙证监上市字

[2015]110 号),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银军于中科汇通增持公司股票期间的增持

行为表示关注。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对上述监管关注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实际控制人

方银军十分重视关注函指出的问题,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类似问

题不再发生;公司也高度重视关注函所关注的事项,组织董监高进行专题会议,

以上述事项为教训,提醒公司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问询函

(1)深交所于 2013 年 4 月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

询函》

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3]第 46 号),就大宗交易事项进行问询。

公司收到上述《关于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后高度重视,

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并在《关于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规定的

时间内将自查结果和相关书面说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2)深交所于 2013 年 4 月下发的《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

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 99 号),就公司 2012 年年报披露

的相关财务数据的合理性进行问询。

公司收到上述《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

迅速开展相关复核工作,并在《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规定的时间内将自查结果和相关书面说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赞宇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