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
上述通知书后,已会同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
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司申请文件有关
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
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