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就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
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15 年 9 月 1 日开
市起停牌。本公司股票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 年 8 月 31 日)的收盘价格为
12.69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8 月 3 日)收盘价为 14.04 元/股,
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9.62%,
同期中小板指数(399005.SZ)累计涨幅-13.36%,申万三级行业(汽车零部件)
指数(850921.SI)累计涨幅-11.92%。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等影响,即
剔除中小板指数(399005.SZ)和申万三级行业(汽车零部件)指数(850921.SI),
本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