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尔康制药”)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就尔康制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审慎尽职调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08 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16,414,435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7.18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4.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933,161.58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9,066,833.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2-46 号《验资报告》。
现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4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年产 1,000 亿粒淀粉植物空心胶囊与年产
250,346.00 200,000.00
300 亿粒淀粉植物软胶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4,197.60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置换已经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报告出
具之日,公司暂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
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尔康制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明确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尔康制药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李 锋
___________________
张 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