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0 13: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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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5-11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于2015年12

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

加表决的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李婉文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由半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李谱超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已满足《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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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条件。同意以2015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向6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共计4,099.55万份。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详见2015年12

月30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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