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光一科技 公告编码 2015-080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定于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
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任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润麒路 86 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8、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的投票,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 9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1.1 选举龙昌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海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邱卫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戴晓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任昌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熊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 1.1—1.6 实行累积投票,请分别进行表决;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光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之附件。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1 选举茅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周友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刘向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 2.1—2.3 实行累积投票,请分别进行表决;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光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之附件。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1 选举朱云飞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钱卫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 3.1—3.2 实行累积投票,请分别进行表决;上述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光一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之附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
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
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
续。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下午15: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6年1月14日15: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润麒路86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2楼
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投票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盛春
联系电话:025-68531928
传 真:025-68531868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56
2、投票简称:光一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 年 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
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光一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故不设置“总议案”;各议
案项下均有多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项下全部子议案进行
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以此
类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龙昌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王海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3 选举邱卫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4 选举戴晓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1.5 选举任昌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1.6 选举熊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茅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周友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刘向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朱云飞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1
3.2 选举钱卫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2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由于本次审议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需逐项进行表决,股东输入的
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现将各项议案中,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说明如
下:
议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总数=持股数量×6,该投票权总数可在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议案 2: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总数=持股数量×3,该投票权总数可在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议案 3:选举监事时,投票总数=持股数量×2,该投票权总数可在监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
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
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
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
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
权。
表 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 票 X股
对候选人 B 投 Y 票 Y股
… …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投票权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龙昌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海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邱卫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戴晓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任昌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熊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累积投票票数
2.1 选举茅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周友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刘向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累积投票票数
3.1 选举朱云飞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钱卫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姓名和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公司(签章): 受托人(签章):
备注:1、本次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累计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①议案 1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6,该投票权总数可在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②议案 2 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3,该投票权总数可在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③议案 3 选举监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2,该投票权总数可在监事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
2、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
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
3、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
给相应的候选人。
4、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
5、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
弃权。
6、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
签字。
7、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
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三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或
姓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