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5—097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兴华”)聘期届满,并充分考虑到地域因素、原审计机构服务年限等原因,公
司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北京兴华在多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
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北京兴华及其审计团队的勤勉、尽责及辛勤工作表
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一、拟聘用审计机构情况
上会(原名上海会计事务所)是一家颇具规模、历史最长、信誉良好的会
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 1 月,是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由财政部试点
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目前上会有从业人员 650 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国内享有良好的声誉。
几经行业变革,上会一直位于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行列。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原则,积极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履行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得到了
业内和市场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二、聘用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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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拟聘任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进行了了解和沟通,结合公
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用 201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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