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29 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在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

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亚厦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亚厦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