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29 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在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
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亚厦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