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01690007 号

目 录

1、鉴证报告1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3

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01690007 号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

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

2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栾国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退市明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一般,主力资金有介入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