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8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
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10 点
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签署协议解决剩余应收账
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签
署协议解决剩余应收账款的公告》(临 2015-08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闫宗侠先生、崔明宏先生、杜军先生、赵春明先生、高
智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剩
余应收账款协议相关后续事项的议案
为了便于公司本次签署剩余应收账款协议的后续工作的顺利实
施,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该项后续工作的具体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商定和实施
具体的交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股权的作价、交付时间、方式
等。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协议约定,具体签署实施有
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三)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件的需要,选择并确定审计评估
等中介机构。
(四)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
关协议约定,具体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5-082)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