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30 13: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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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5

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签订《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京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业务。

2、京能财务应公司的要求为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发

放贷款。

3、京能财务按照公司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转账结算服务。

4、公司需要以下金融服务时,可交由京能财务办理(如在甲方经营范围内):财务

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提供担保;票据承兑与贴现;

融资租赁;企业债券承销;乙方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甲方遵循公

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交易金额及协议有效期:协议约定就存款服务而言,公司在京能财务的存款余额不

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50%。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因交

易数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2.5 条规定,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拟与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京能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

简称“《框架协议》”),期限三年,与其进行金融合作、接受其提供的服

务:包括存款、贷款、转账结算;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保险代理;提供担保;票据承兑与贴现;融资租赁;企业债券承销;

公司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审议了《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京能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会上审议了《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京能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对关联交易的公平

合理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拟与京能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国忱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 16 号 CBD 国际大厦 23 层 23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

同业拆借。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京能财务经营情况:资产总额为 1,604,058.64

万元,负债总额 1,252,993.96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51,064.68 万元;吸收存

款余额 1,237,035.44 万元,自营贷款 866,759.13 万元,代理业务资产(表外

业务)为 1,265,963.00 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含投资收益)60,214.24 万元,

利润总额 33,577.56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

1、将公司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

务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

2、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向京能财务支付利息。

3、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的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

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四、公司拟与京能财务签订《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之“交易内容”。

五、此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借助京能集团强大的股东实力和京

能财务雄厚的金融财务实力,为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以及稳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金融财务支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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