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 2015-137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跃亭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所需,决定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对公司章程做以修改,
具体情况如下:
原内容为: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含发布网络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制作、发行动画
片、专题、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
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01 月 24 日);计算机软、硬件
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皮革
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玩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
小轿车、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含发布网络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制作、发行动画
片、专题、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
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01 月 24 日);计算机软、硬件
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皮革
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玩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
小轿车、汽车配件;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拟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上午 10:00 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具体事项请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
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