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9 16:46: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 2015-137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跃亭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所需,决定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对公司章程做以修改,

具体情况如下:

原内容为: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含发布网络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制作、发行动画

片、专题、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

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01 月 24 日);计算机软、硬件

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皮革

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玩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

小轿车、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含发布网络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制作、发行动画

片、专题、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

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01 月 24 日);计算机软、硬件

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皮革

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玩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

小轿车、汽车配件;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拟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上午 10:00 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具体事项请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

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