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关于与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9 16: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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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5-99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为意向性投资协议,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

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行协商和谈判,该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意向概述

2014 年 9 月 3 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

方”)与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即原北京行知探索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行知探索”、“乙方”)、北京极之美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极之美”)在北京共同签署了《增资认购协议》,协议约定探路者对极之美增资

3900 万元人民币并取得投资后极之美 56.52%的股权(该事项请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北京行知探索旅行社有限公司新增股份

的公告》),极之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于今年 4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股权及业务的合作,开展公司旗下旅行服务等业务板块与行知

探索之间的深度合作,形成双方基于会员用户和资源共享的相关业务高效协同,

公司与行知探索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以所持极

之美的全部股权(占目前极之美的股权比例为 56.52%)对行知探索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行知探索股东,极之美成为行知探索的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6 号 15 层 1501 室

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曲向东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影视策划;信息咨

询(不含中介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仅限使用计算机进行制作);会议服务;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形象设计;销售服装鞋帽、日用杂货、工艺品、体育用

品;计算机技术培训;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8

月 31 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11 日,已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35073,证券简称:行知探索),是

一家从事深度文化体验产品的设计执行为核心能力的文化创意公司,主营业务是

通过“玄奘之路”的品牌向客户提供体验式文化赛事和体验式文化教育。

三、投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式:甲方以所持极之美 56.52%的股权对乙方进行增资,取得增资

后乙方约 21%的股权(具体股权比例以经审计、评估后双方董事会确认的结果为

准),乙方同时接受甲方为达到这一持股比例而注入其他资产的可能安排。

2、投资工作阶段性安排

1)2016 年 1 月 10 日前,甲方完成对乙方的详细尽职调查工作;

2)2016 年 3 月 1 日前,乙方完成本投资事项的相关内部程序,同时各方确

定估值及具体投资方案,拟定并签署正式的《股权增资协议》;

3)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以协助甲方取得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签发的股权证书。

3、本意向书仅为甲方对乙方的投资意向性文件。具体的投资方案及条款以

各方后续协商并签署正式的《股权增资协议》为准。

4、投资前提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正式《股权增资协议》签署的前提条件

包括:

1)甲方对乙方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

2)乙方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3)投资条款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通过甲方、乙方双方各自的董事会及/或股

东大会及相关投资决策层的批准。

5、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双方加强业务合作,实现相关业务的高效协同

行知探索主营业务属于文化赛事和文化教育领域,通过《玄奘之路》的文化

背景资源要素生产出“商学院戈壁挑战赛”、“八百流沙”、“刀锋领导力”、

“戈壁成人礼”、“创业戈壁行”、“远征军之路”等系列活动。而探路者集团是

中国户外用品市场的领导者,正以用户为核心积极展开主营业务的延展和布局,

构建户外用品、旅行服务和大体育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户外生态圈,双方的业务

领域有较强协同互补效应。

自 2014 年 9 月探路者集团对极之美的股权投资后,双方已在自然主题旅行

服务等领域形成初步的合作关系,而本次股权增资完成后,将有利于探路者集团

与行知探索展开整体业务层面的深度合作。一方面极之美变更为行知探索的全资

子公司后,便于行知探索整合资源、团队以极之美为基础,促进其体验式旅行相

关业务的有效拓展;另一方面探路者集团成为行知探索的主要股东后,有利于探

路者旗下户外事业群、旅行事业群、体育事业群等各项业务与行知探索体验式赛

事、培训、旅行相关业务进行全面协同,实现相关业务的深度合作。

2、本次投资有利于双方资源用户的深度共享,促进探路者户外生态圈的建

设完善

探路者集团是中国户外用品市场的领导者,近年通过投资并购、资源整合等

方式进行主营业务的延展和布局,在户外、旅行服务、体育相关行业中积累了丰

富资源和大量大众用户。而行知探索主要面向华语商学院 EMBA 人群、专业户外

运动员、高层管理团队、高端人群家庭等人群,已在该类高端用户人群中建立了

较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尤其是在“戈壁系列”高端体验式赛事的运营管理等方

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由此可见双方在用户和资源层面也具备较强的互补和整合价

值。

3

本次投资后,探路者集团与行知探索在资源用户方面将形成有效的互补和共

享,在旅行服务、赛事运营等方面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探路者户外生

态圈的建设完善。

五、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意向协议仅为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的意向,投资意向涉及事项尚需

获得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各方间的权利义务将以后续正式签署的《股权增资

协议》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审批

程序,并对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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