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5-140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解除质押情况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 12
月 29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欣泰”)的
通知,辽宁欣泰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本公司限售
股 8,000,000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二、继续质押情况
同时,辽宁欣泰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中的 8,000,000 股股票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办理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回购期限为 1 年。
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会影响辽宁欣泰在本公司的表决权、投票权的
转移。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28 日起至辽宁欣泰股份
有限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辽宁欣泰共持有本公司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45,609,0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58%;其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8,000,000 股,占其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7.54%,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本次质押股份 8,0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7.54%,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累计处于质
押状态的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为 39,31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6.19%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9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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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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