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5-03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工业
和信息化部“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和‘互联网+’行动支撑保障能力工
程--安全芯片能力提升及应用方向”的中标通知书,公司招标的“包10:智能照
明系统”已中标。该项目实施年限为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总投资金额为3600
万元,其中专项资金为800万元,公司已收到该专项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收到该专项资金后将计入递延收益,
按照资产使用期限分期将递延收益分摊转入当期损益,不会对本期利润产生重大
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