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 9:30 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
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
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卢震宇
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经
销商、供应商银行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管道业务,解决产业链上下游部分经销商、供应商
资金短缺问题,建立稳定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渠道,增强产品供应链稳定性,
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
供应商在指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1.5 亿元,其
中,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在银行借款(授信)担保的总额度为 1 亿元,为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在银行借款(授信)担保的总额度为 5000 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
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为经销商、供应商银行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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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实行统借统贷的议案》。
为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缓解全资子公司融资难
的问题,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的作用,拟在上市公司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之间推行统借统贷融资模式。即由母公司统一对外授信和融资,全资子公司向母
公司内部申请授信和融资,然后母公司以实际取得资金的相同条件确定借款利率
再转借给全资子公司,到期后由母公司统一归还。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决定
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实施统借统贷的总额度为 4 亿元。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 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及设备质保金)4,148.7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
际金额为准),并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