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5-8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为优化公司负债
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拟申请注册发行额度: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人民币
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
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3、发行日期与期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
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和(或)补充营运资金和(或)项目建设等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宜
为保证上述债务融资工具顺利发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发
行方案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 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 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 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 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融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降
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
可实施。因此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