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15-048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
增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披露《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路实业参股企业上海路路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路路由)签订增资
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5-046号),2015年1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路股
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增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66号),问询函全文如
下: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路实业参股企业上海路路由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的公告》,鉴于当天有媒体质疑,我部要求公司申请股票紧急停
牌并披露澄清公告,且公司未能按监管要求审慎披露澄清公告。鉴于此,我部要求你公司核
实以下事项并补充披露:
一、公司公告称,路路由本轮增资完成后,中路实业持有的路路由股权按外来投资者溢
价增资后估值将增值至 57 倍。请公司说明二者之间是否可以直接作估值比较,并说明相应
估值是否可以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不能,请公司说明披露该事项的原因,并充分提示该估
值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请公司详细说明路路由本次增资估值的方法和依据。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路路由的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并说明路路由的经营情况和业
绩对公司本年度的影响。
四、请公司核实紫辉鼎莅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详细说明紫辉鼎莅
增资路路由的具体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你公司和全体董事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上述事项,并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前,真实、准确地披露澄清公告,并充分揭示风险,不得使用夸大或误导性陈述。
如公司未能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部将视情况启动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