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5-08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说明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工
程公司”或“孙公司”)基本账号被冻结;
一、事件概述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
属孙公司弘高工程公司通过正常招投标手续中标“钰诚云商亦庄总部办公楼装修
项目”,并与北京钰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诚公司”)签署了《钰
诚云商亦庄总部办公大楼装修项目总承包合同》、《钰诚云商亦庄总部办公大楼
装修项目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音视频会议及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十二层公共区多媒体互动系统工程合同》、《二期软装采购合同》等系列合同,
该系列合同累计人民币金额 9254.4 万元 。弘高工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
条款及时向钰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履约情况经钰诚公
司确认,钰诚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底之前,累计向弘高工程公司支付了相应比例
的合同进度款 6257.53 万元,款项支付到弘高工程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弘高工程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接到钰诚公司工程部通知暂停该项目全部施工工作。
弘高工程公司与钰诚公司存在正常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由于钰诚公司可能
存在违法行为,目前已经被公安部门调查。据初步了解,因大部分与钰诚公司有
资金往来的公司的银行账户均出现协助调查而被冻结的情况,弘高工程公司因而
受到牵连从而被冻结基本存款账户。
目前我公司已经将相关情况向所属的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及昌平区维护稳定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了专项汇报,昌平区政府及昌平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已经向有关部门做了详细汇报和书面沟通,希望能够尽快妥善解决我公司
被牵连的实际状况,目前此项工作进展良好。我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及项目人员已
经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合调查。
因上述原因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开市起公司股票停牌(证券简
称:弘高创意,证券代码:002504,公告编号:2015-078)。
二、本次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2015 年前三季度,弘高工程公司收入占本公司合并报表收入比例为
95.72%;
2、除分公司外,弘高工程公司本部目前除基本账户之外,还有另外三个一
般结算账户;一般结算账户是弘高工程公司本部的主要工程结算账户;
3、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除所有分公司以外,弘高工程公司本部累计收
到工程款 13.24 亿元,其中,通过基本账户累计额收到工程款 2.08 亿元;占比
例 15.71%;
3、弘高工程公司在基本账户被冻结后第一时间及时清理在手订单,及时通
知所有相关项目甲方或业主将工程款支付到基本账户以外的一般结算账户,目前
已经全部通知到位,有效防止工程款项继续流入该基本账户;
4、弘高工程公司的基本账户目前内部规定的使用范围是:除收取少部分工
程款以外,还用于缴纳投标保证金、工程公司 2000 元以上的日常费用报销、社
保、公积金的自动划款、缴纳工程公司的各项税金;
根据工程投标的实际情况,弘高工程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基本账户
缴纳,也可以通过一般结算账户缴纳,弘高工程公司基本账户冻结后,缴纳投标
保证金全部通过一般结算账户缴纳,遇到招标文件要求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弘高工程公司与甲方协商可以采取一般结算账户缴纳的方式;基本账户冻结
对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业务没有影响;
弘高工程公司的 2000 元以上的日常费用报销目前已经全部通过一般结算账
户予以支付,因此基本存款账户冻结对弘高工程公司的日常费用报销没有影响;
弘高工程公司的社保及公积金一直以来可以选用银行划扣的方式或支票缴
纳的方式进行,基本账户被冻结,弘高工程公司采用一般结算账户的支票缴纳社
保及公积金。因此基本存款账户冻结对弘高工程公司的社保及公积金的缴纳没有
影响;
弘高工程公司缴纳税款可以通过基本账户缴纳,也可以通过一般结算账户缴
纳,因此基本存款账户冻结对弘高工程公司缴纳各项税款没有影响;
5、截止本公司停牌之日,除分公司外,弘高工程公司本部账面全部货币资
金 1.02 亿元,其中,被冻结的基本存款账户资金余额为 1256.67 万元,占比
12.32%,该账户被冻结对我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周转影响较小;
6、本公司对事件细节已基本核实清晰,由于弘高工程公司绝大部分业务都
在一般结算账户中进行工程款结算,弘高工程公司本次仅被冻结基本存款账户,
其他所有的一般结算账户都处于正常状态,弘高工程公司绝大部分正常经营的资
金没有受到牵连。截至目前为止,弘高工程公司所有业务均正常开展,该事件对
弘高工程公司整体业务及经营的基本没有影响;
7、由于没有钰诚公司的书面工程量确认,截至钰诚公司通知停工,经弘高
工程公司现场项目人员预测,该项目全部完工量产值不高于 6350 万元,已经收
回款项 6257.53 万元。
综合以上因素,弘高工程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事件不构成《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订)》第十三章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13.3.1 第
二款“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节,仅为经营的银行账户
之一被冻结的情形,不构成“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弘高
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停牌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弘高工程与钰诚公
司存在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基本账户收到钰诚公司的付款金额为按正常工程进
度结算的工程施工及采购款项。本次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
公司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被冻结事宜,只是弘高工程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目前
公司生产及经营处于正常状态。”
弘高工程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事件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修订)》第十三章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13.3.1 第二款“公司主要银
行账号被冻结”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节,仅为经营的银行账户之一被冻结的情形,
不构成“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资金正常状态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本
次孙公司账户被冻结事宜,维护公司权利,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述事实我公司已初步查明并正在积极稳妥处理,国金证券也对上述事实及
对公司的影响出具了核查报告,经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29日开
市起复牌。
三、备查文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弘高
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停牌事项的核查意见》。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