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 2015—06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2 月 28 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
第一大股东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给排水公司”)《关于江阴市城乡
给排水有限公司股份增持的通知》,给排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 2015-023 号),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
司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二、本次增持完成情况
2015 年 12 月 21 日-2015 年 12 月 25 日,给排水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059,300 股,增持均价为 18.89 元/股,增持总金额为
20,007,363.62 元。
本次增持前,给排水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63,481,9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6%。本次增持后,给排水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为 164,541,2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19%。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给排水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
续关注给排水公司所持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