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
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已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浩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及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后的 102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
符合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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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梁国华 颜佳德 林新阳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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