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
方税务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5000104,
有效期:三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
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将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2015年度已按15%的优惠税率计算企业所得
税,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
公司2009-2014年度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
惠税率。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