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33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
法对公司提交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
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组织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
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并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一起着手准
备《反馈意见》的回复,由于需要相关各方核查和落实的事项较多,无法按时提
交书面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前提交相关书面回复。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