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10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
议以及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根据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数量上限明确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
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次发行底价为 12.6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此基础上,本次最终发行价格
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
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并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结合具体的询价结果确定,但不低于前
述发行底价。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依据本次非公开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
量上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不超过325,000.00万元,本次发行底价为12.60元/股,根据前述公式,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不超过257,936,50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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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
报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将
做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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