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5-050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有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3: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15:00—2015年12月28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本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汤业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1 人、代表股份 703,090,727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1.59%。
其中: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612,836,309 股,占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总数的
67.86%。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1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90,254,418 股,占本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的 19.64%。
上述出席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703,055,427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1.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35,300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59%。
此外,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四、提审议案及表决情况
特别提示: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以下第 1、4、5 项普
通决议案,故其所持有股份不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内。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有表
序 占有表决 占有表决
普通决议案 股份类别 票数 决权股
号 票数 (股) 权股份的 票数 (股) 权股份的
(股) 份的比
比例(%) 比例(%)
例(%)
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 合计 90,773,818 100.00% 0 0.00% 0 0.00%
团有限公司、青岛海 其中:与会持股
90,773,818 100.00% 0 0.00% 0 0.00%
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 A股 519,400 100.00% 0 0.00% 0 0.00%
1 签订的《业务合作框
H股 90,254,418 100.00% 0 0.00% 0 0.00%
架协议》以及在该项
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
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 表决结果 通过
上限。
批准本公司与青岛海 合计 703,090,727 100.00% 0 0.00% 0 0.00%
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 其中:与会持股
90,773,818 100.00% 0 0.00% 0 0.00%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5%以下股东
10 日签订的《业务框 A股 612,836,309 100.00% 0 0.00% 0 0.00%
2
架协议(一)》以及
H股 90,254,418 100.00% 0 0.00% 0 0.00%
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
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 表决结果 通过
关年度上限。
批准本公司与海信惠 合计 703,090,727 100.00% 0 0.00% 0 0.00%
而浦(浙江)电器有 其中:与会持股
3 90,773,818 100.00% 0 0.00% 0 0.00%
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5%以下股东
月 10 日签订的《业务 A股 612,836,309 100.00% 0 0.00% 0 0.00%
2
框架协议(二)》以 H股 90,254,418 100.00% 0 0.00% 0 0.00%
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
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 表决结果 通过
有关年度上限。
批准本公司与海信 合计 90,742,818 99.97% 31,000 0.03% 0 0.00%
(香港)有限公司于 其中:与会持股
90,742,818 99.97% 31,000 0.03% 0 0.00%
2015 年 11 月 10 日签 5%以下股东
订的《代理融资采购 A股 488,400 94.03% 31,000 5.97% 0 0.00%
4
框架协议》以及在该
H股 90,254,418 100.00% 0 0.00% 0 0.00%
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
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 表决结果 通过
度上限。
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 合计 74,748,490 82.35% 16,025,328 17.65% 0 0.00%
团财务有限公司于 其中:与会持股
74,748,490 82.35% 16,025,328 17.65% 0 0.00%
2015 年 11 月 10 日签 5%以下股东
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A股 519,400 100.00% 0 0.00% 0 0.00%
5
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
H股 74,229,090 82.24% 16,025,328 17.76% 0 0.00%
进行的主要交易及持
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 表决结果 通过
度上限。
合计 685,899,387 97.55% 17,191,340 2.45% 0 0.00%
批准《关于本公司拟 其中:与会持股
73,582,478 81.06% 17,191,340 18.94% 0 0.00%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5%以下股东
6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A股 612,352,209 99.92% 484,100 0.08% 0 0.00%
案》。 H股 73,547,178 81.49% 16,707,240 18.51% 0 0.00%
表决结果 通过
合计 701,695,918 99.80% 1,394,809 0.20% 0 0.00%
批准选举王志刚先生 其中:与会持股
89,379,009 98.46% 1,394,809 1.54% 0 0.00%
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 5%以下股东
7
会执行董事及决定其 A股 612,836,309 100.00% 0 0.00% 0 0.00%
薪酬标准的议案; H股 88,859,609 98.45% 1,394,809 1.55% 0 0.00%
表决结果 通过
合计 700,601,936 99.65% 2,488,791 0.35% 0 0.00%
批准选举杨清先生为 其中:与会持股
88,285,027 97.26% 2,488,791 2.74% 0 0.00%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5%以下股东
8
股东代表监事及决定 A股 612,836,309 100.00% 0 0.00% 0 0.00%
其薪酬标准的议案; H股 87,765,627 97.24% 2,488,791 2.76% 0 0.00%
表决结果 通过
注: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39 条的要求,本公司聘请瑞华会
3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华青春 李敏杰
3、结论性意见:
广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