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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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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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介刚 曲久辉 邵少敏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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