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 六 条 公司 注 册资本 为 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 注 册 资本 为 人 民币
263,115,540 元。 333,183,384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3,115,54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333,183,38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263,115,540 股,无其他种类股 普通股 333,183,384 股,无其他种类股
份。 份。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
董事长 1 名。 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注:本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或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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