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深交所 2015-12-28 18: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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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编号:2014-112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3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27 日--2015 年 12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2015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

4、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2 月 23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湖

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帅放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7 名,所持(代理)股份 661,593,991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64.33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名,所持(代理)股份 638,308,6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2.07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名,代表股份 23,285,3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64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593,9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 74,496,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593,9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 74,496,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593,9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 74,496,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完成后股本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593,9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 74,496,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本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593,9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 74,496,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593,9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 74,496,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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