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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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1项议案,其中议案1-4及议案6-7、议案10-11 需对中小

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12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

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15年12月22日发布了《公司召开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介良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下午14︰30。

5、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47,430,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68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343,57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85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855,41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822%。

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425,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

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

沈介良回避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3 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4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6 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7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8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10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11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2.12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2,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7%。

上述分项议案同意股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沈介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

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本议案关联股东沈介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

表决通过。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425,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

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沈介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

表决通过。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沈介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

表决通过。

8、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425,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425,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425,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

表决通过。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425,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

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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