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5-81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先生通知,其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间,
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计划阿尔法 DX2015157”完成对公司股份的
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具体内容
1、增持人:邰正彪先生
2、首次披露增持计划的时间
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79),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先生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
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增发等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邰正彪先生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计划阿尔法 DX2015157”以
竞价交易方式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6.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增持金额 31,951,081.00 元。
增持前 增持前 增持后 增持后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比例
(万股) (元/股)
(万股) (%) (万股) (%)
邰正彪 6,862.05 30.54 156.36 20.43 7018.41 31.24
三、相关承诺
邰正彪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兴证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定向计划阿尔法 DX2015157”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邰正彪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实施了专项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增持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
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增持人本次增持
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增持人本次增持可以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免于
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