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5-7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十
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资格条件、个人履历、业务专长、工作实
绩等情况的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聘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查阅邵晓晖女士个人履历,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具备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邵晓晖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
鉴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邵晓晖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签名:
卢少辉__________ 陈明森__________ 陈 雄__________
2015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