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桑达汇通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桑菲
通信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
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还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签名:
王秉科
汪军民
江小军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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