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关于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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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9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及金额,具体的实

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原则和意向的约定,公司将根据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中合作的内容需要根据双方后续协商的具体情况确定,合作的实

施尚存在不可预判的风险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

4、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12月28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

电气”)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经友好协商,

进一步建立面向未来的全面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共同

推进双方业务更好更快的发展,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安控科技(股票代码:300370)是国内领先的工业自动化领域创新产品和行

业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DCS、模块化RTU、一体化RTU、扩展I/O、传感器及仪表

等全系列自动化产品。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

法定代表人:俞凌

注册资本:26,789.0336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7日

营业期限:2007年10月0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可编程控制器、机械电器设备、电子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通讯设备(含无线数据通信设备)、照相器材、文化办公设

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生产环保监测仪器、污染治理设备、计算

机及外部设备、通讯设备、油气自动化和环境在线检测仪器仪表、RTU(远程测

控单元)。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1、双方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共同推进能源互联网的建设。

2、安控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工业控制器研发和生产厂商,为中恒电气定制

在电力能源互联网领域应用的数据采集终端设备。

3、中恒电气领先推出的“中恒云能源”平台,在石油天然气领域也有很大

的应用潜力,安控科技利用其行业优势,共同推动云能源平台在石油天然气领域

的应用。

(二)合作原则

双方一致同意,为实现本协议中确定的合作目的和范围,双方将依据本协议,

按照各负其责、风险自担、盈亏自负的原则,尽力在时间和资源投入方面做出一

切必要的努力,以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

(三)协议执行方式

1、双方共同督促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为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双方同意不定

期轮流举办有关会议。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3、建立双方领导间的“热线畅通”制度。双方领导定期进行互访或通过热

线联系,沟通了解项目进展进度,协调推进项目合作事项的进展,组织有关职能

部门商议解决项目合作中遇到的问题。但方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责成有关主

管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落实,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

施,制订详细的合作协议、计划,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4、各方应主动改善项目合作环境、加强沟通与协调、深化项目合作内容、

落实项目合作措施、提高项目效益和技术及管理水平,推动项目的实施,实现互

利双赢。

三、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公司将充分发挥与安控科技的互补优势,利用安控科技

在工业控制器领域的技术,为公司定制在能源互联网领域应用的数据采集终端设

备,并进一步推动公司能源互联网板块向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应用,有利于公司能

源互联网板块应用范围的拓展和延伸,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能源互联网

板块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的具体进展情

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未涉及具体的金额及项目,因此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批。

3、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在双方签署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前,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4、本协议中合作的内容需要根据双方后续协商的具体情况确定,合作的实

施尚存在不可预判的风险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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