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15-085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
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和销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采购和销售框架协议》属于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
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有关具体的采购产品、产品规格、价格
等事项尚需双方签订具体的采购订单予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3、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因此该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无重
大影响。
一、协议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通信”)与韩
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电子”)签署的《采购和销售框架协议》。
华扬通信成为三星电子的合格供应商并与三星电子签署了《采购和销售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就华扬通信向三星电子提供通信设备的相关零配件
达成共识,双方约定协议的生效日为 2015 年 9 月 1 日。
二、协议双方情况
1、甲方: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公司名称: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世界 500 强企业。注所:416, Maetan-3-dong, Youngtong-gu, Suwon-si, Gyu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447-742(韩国京畿道水原市永通区 416 号)。
2、乙方: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少帝路 1 号赤湾工业园 E 栋二楼
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 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其它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
禁止的项目)。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生产。
3、甲乙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产品定价
采购价格由双方在后续的采购订单中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协商价格和结算
方式。
(二)采购订单
三星电子会按需向华扬通信发出采购订单,华扬通信须在收到采购订单的五
个工作日内对订单中的产品、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进行确认。如华扬通信
对订单内容有异议,需通知三星电子,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三年。
(五)协议终止
1、如果本协议中的一方存在过失,非过失方可向过失方发出通知,要求 30
天内完成整改,如果过失方在限定时间未完成整改,则非过失方可要求终止本协
议。
2、如果华扬通信进入破产、破产保护或重组、清算程序,三星电子可要求
终止本协议。
3、在任何情况下,三星电子可提前 90 天向华扬通信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
止本协议。
4、本协议期满后,协议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约并书面通知对方。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华扬通信与三星公司达成采购和销售框架协议将有利于华扬通信的业务发
展,有助于提升华扬通信的品牌形象。上述协议仅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不涉
及具体金额,因此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5 年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如后续签
署采购订单,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具体采购订单
执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