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9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先生与其孙子李润生
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齐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6,898,655
股转让至李润生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发布
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8)。以上公告刊登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李润生先生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
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李学峰先生持有公司 80,695,96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
公告日,李学峰先生持有的公司 80,695,965 股,全部为高管限售股,
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李润生先生持有公司
26,898,6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