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6 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15-009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9,564.23万元,符合募集
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59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00股(每
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10.1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00,000.00元,
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4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6,5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D-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1 年产 10,000 吨 1:1 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 12,000.00
2 年产 700 吨食用菌提取物及 1,625 吨副产品生产项目 18,055.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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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413.30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合计 48,468.30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程度投入,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主资金或银行贷款先
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9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审核报告》(闽华兴所(2015)审核字D-00号),证明:截至2015年12月9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9,564.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10,000 吨 1:1 利乐装调味骨
1 12,000.00 5,517.79
汤产品生产项目
年产 700 吨食用菌提取物及 1,625
2 18,055.00 4,046.44
吨副产品生产项目
合计 30,055.00 9,564.23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9,564.23万元置换截至2015年12月9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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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6日出具了《募集资
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闽华兴所(2015)审核字D-00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
相符。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其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相关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564.2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9,564.2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
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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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截止2015年12月9日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闽华兴所(2015)审核字D-00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64.23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闽华兴所(2015)审核字D-00号);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