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5-09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邱茂国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1号)核准,天广
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实施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共向邱茂国等4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246,653,327股购买广州中茂园林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园林”)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茂生物”)100%股权,并向黄如良、尤东海合计发行股份5,000,000股募
集配套资金5,005万元。本次交易新增的251,653,327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5年
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和托
管手续,上市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45,644.1189万股,陈秀玉女士直接持有16,800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81%。本次交易公司发行股份25,165.3327万股,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70,809.4516万股,陈秀玉女士直接持有16,800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至23.73%。陈秀玉女士因本次交易导致其在公司的直
接持股比例被动减少13.0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陈秀玉女士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邱茂国先生与邱茂期先生系兄弟,蔡月珠女士与邱茂国
先生、邱茂期先生系母子,上述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前,邱茂国先
生、邱茂期先生及蔡月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交易以其持有的中茂园林及
/或中茂生物股权认购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97.7152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8.5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邱茂国先生、邱茂期先生及蔡月珠女士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罗伟广先生与潘奕岑女士系夫妻,罗伟广先生系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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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兰德投资”)、深圳
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兰德投资”)、深
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裕兰德投资”)及
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兰凤凰”)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
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为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罗伟广先生、潘奕
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未持有公司股份,本
次交易以其持有的中茂园林及/或中茂生物股权认购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74.1026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3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
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5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和《天广消防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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