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消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来源:深交所 2015-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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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天广消防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0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

住 所: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通讯地址: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奕岑

住 所: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通讯地址: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24 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消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天广消防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义务披露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1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0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

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

上市公司、公司、天广消防 指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中茂园林 指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茂生物 指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兰德投资 指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兰德投资 指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裕兰德投资 指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纳兰凤凰 指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罗伟广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68119740401****

住 所: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通讯地址: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潘奕岑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奕岑

性 别:女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5030419781022****

住 所: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通讯地址: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2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5

营业期限 2014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注册号 440302602418943

6

税务登记号码 440300311651855

组织机构代码 31165185-5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2)产权控制关系

安兰德投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26% 10%

罗 孙 杨

伟 德 时

90%

广 香 青

89% 1% 10%

广东新价值投 深圳市纳兰德投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20% 8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 黎耀强等11名自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然人有限合伙人

6% 58%

深圳市安兰德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普通合伙人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时青

出资额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8 日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注册号 440301105033093

营业期限 自 2010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30 年 11 月 8 日止

7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受托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

制项目)

4、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01 月 27 日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

执行合伙人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杨时青)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营业执照号 440304602256192

组织机构代码 56853092-08

税务登记号码 深税登字 440300568530928 号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

经营范围

(2)产权控制关系

聚兰德投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8

孙德香 杨时青 罗伟广

1% 10% 89% 9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80% 2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位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3.125% 96.875%

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普通合伙人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时青

出资额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8 日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注册号 440301105033093

营业期限 自 2010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30 年 11 月 8 日止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受托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

制项目)

5、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2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5

营业期限 2014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注册号 440302602418935

税务登记号码 440300311621808

组织机构代码 31162180-8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2)产权控制关系

裕兰德投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罗伟广 杨时青 孙德香

89% 10% 1%

90%

广东新价值投 深圳市纳兰德投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20% 8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 谢劭庄等12名自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然人有限合伙人

5% 13% 20% 62%

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普通合伙人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时青

出资额 1,000万元

10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8 日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注册号 440301105033093

营业期限 自 2010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30 年 11 月 8 日止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受托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

制项目)

6、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 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纳兰德投

人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7月5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3B5

营业期限 2012年7月5日起至2019年7月5日

注册号 440304602315233

税务登记号码 440300050492832

组织机构代码 05049283-2

经营范围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2)产权控制关系

纳兰凤凰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11

罗伟广 杨时青 孙德香

89% 10% 1%

90%

广东新价值投 深圳市纳兰德投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王甦 谢可平

20% 80% 20% 8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 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 劳俊豪等12名自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然人有限合伙人

5% 5% 90%

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普通合伙人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时青

出资额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8 日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注册号 440301105033093

营业期限 自 2010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30 年 11 月 8 日止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受托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

制项目)

公司名称 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可平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4 日

主要经营场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室-553

12

注册号 120191000077493

营业期限 201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09 月 17 日

税务登记号码 440401566117937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

经营范围

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先生与潘奕岑女士系夫妻,罗伟广先生系安兰德投

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罗伟

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为一致

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先生持有广东金刚玻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93)2,128.71 万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9.86%。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

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不存在单独或合计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3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天广消防向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园林”)全体股

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茂园林 100%股权及向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茂生物”)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茂生物 100%股权,

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

补充中茂园林营运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已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完成中茂园

林及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立足消

防产品和消防工程主营业务的同时,将在参股公司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五个壹级资质”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园林绿化、生态修复工程业务及

食用菌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领域,形成多轮驱动的发展格局,能够有效规避依

赖单一业务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整体业绩的持续增长。同时,中茂园林和中茂

生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都将大幅增

加,公司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大大提高,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极大的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前,罗伟广先生持有中茂生物 1.6800%的股权比例,潘奕岑女

士持有中茂生物 5.1680%的股权比例,安兰德投资持有中茂园林 4.6154%的股权

比例及中茂生物 8.4000%的股权比例,聚兰德投资持有中茂园林 1.1189%的股权

比例,裕兰德投资持有中茂园林 3.8462%的股权比例及中茂生物 8.4000%的股权

比例,纳兰凤凰持有中茂生物 2.5846%的股权比例。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

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以上述股权认购天广消防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计持有天广消防股份 4,474.1026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6.3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

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

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买入天广消防股票的计

划。

1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天广消防向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

资及纳兰凤凰发行的新股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0.01 元/股,根据中茂园林 100%股权及中茂生物 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及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

投资及纳兰凤凰各自在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持股比例计算,天广消防向罗伟广

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发行股份

数量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购买中茂园林 购买中茂生物 发行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股)

1 罗伟广 — 1.6800% 2,129,790 0.30%

2 潘奕岑 — 5.1680% 6,551,640 0.93%

3 安兰德投资 4.6154% 8.4000% 16,181,898 2.29%

4 聚兰德投资 1.1189% — 1,341,338 0.19%

5 裕兰德投资 3.8462% 8.4000% 15,259,780 2.16%

6 纳兰凤凰 — 2.5846% 3,276,580 0.46%

合 计 9.5805% 26.2326% 44,741,026 6.33%

三、发行股份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07 元/股。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

15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6 日,天广消防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0.01 元/股。

四、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支付条件

天广消防已与包括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

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在内的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全体股东签订了《天广消防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根

据交易各方约定,该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的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天广消防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据天广消防的公司章程及现行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支付方式

根据《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采

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茂园林 100%股权及中茂生物 100%股权。天广消

防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上

述股份将于该等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之日前一交易日登记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

五、已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1、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全体股东向天广消防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中

茂园林 100%股权;

2、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全体股东向天广消防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中

茂生物 100%股权;

3、天广消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4、天广消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

16

相关的议案。

5、天广消防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议案。

6、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核发《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向邱茂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1

号),核准了本次交易。

六、转让限制或承诺

1、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12 个

月。但是,当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持有的中茂园林和/或中茂生物的股

权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2、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则其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本次交易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限售期限长于本次交易

约定的期限,则该部分限售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限售期自本次交易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算。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曾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

八、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其他安排。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相关

权利限制情况。

1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

德投资及纳兰凤凰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天广消防股票的

情况。

1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

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

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

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

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罗伟广先生、潘奕岑女士、安兰德投资、聚兰德

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郑重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天广消防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安市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天广消防 002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罗伟广、潘奕岑、安兰德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纳兰凤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

凰 技园 A3 栋 C3B5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选)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罗伟广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潘奕岑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安兰德投资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行股份比例 聚兰德投资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裕兰德投资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纳兰凤凰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罗伟广 持股数量:2,129,790 股 持股比例:0.30%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潘奕岑 持股数量:6,551,640 股 持股比例:0.93%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安兰德投资 持股数量:16,181,898 股 持股比例:2.29%

21

比例 聚兰德投资 持股数量:1,341,338 股 持股比例:0.19%

裕兰德投资 持股数量:15,259,780 股 持股比例:2.16%

纳兰凤凰 持股数量:3,276,580 股 持股比例:0.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 否 □ 不适用 √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 否 □ 不适用 √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22

(本页无正文,为罗伟广、潘奕岑、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

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罗伟广(签字)

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24 日

23

(本页无正文,为罗伟广、潘奕岑、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

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潘奕岑(签字)

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24 日

24

(本页无正文,为罗伟广、潘奕岑、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

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24 日

25

(本页无正文,为罗伟广、潘奕岑、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

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24 日

26

(本页无正文,为罗伟广、潘奕岑、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

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24 日

27

(本页无正文,为罗伟广、潘奕岑、安兰德投资、聚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及纳兰凤凰

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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