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关于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23: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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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5-6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新

科技”)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入伙嘉兴

硅谷天堂华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并购基金”)

从事并购业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51、

2015-58、2015-61)。现将并购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并购基金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并购基金的通知,并购基金于近期与北京合源融建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源融建”)、北京众成蓝

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成蓝天”)及其他方签订了

《投资协议》,投资北京巨华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

华伟业”),并通过巨华伟业持有北京蓝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蓝天航空”)的股权。

根据《投资协议》,并购基金拟于2015年12月25日以现金人民币

9,000万元增资巨华伟业并取得巨华伟业34.86%股权,拟于2016年1

月25日以现金人民币3,000万元收购巨华伟业15.46%的股权,合计取

得巨华伟业50.32%股权。

在完成上述增资和股权收购后,至2016年10月30日前,若巨华伟

业进一步增资到蓝天航空,并购基金将再次增资10,000万元的形式投

资巨华伟业,该投资完成后并购基金将持有巨华伟业57.41%的股权;

若巨华伟业未进一步增资到蓝天航空,并购基金将再次增资8,000万

元的形式投资巨华伟业,该投资完成后并购基金将持有巨华伟业

60.98%的股权。

二、并购基金本次交易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合源融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家依照中国法律

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

盛景国际广场 3 号楼 11 层 1102 室,注册号为:110107018957108;

2. 北京众成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过程中);

3.靳东升,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21959****3094,巨华

伟业的股东,现持有巨华伟业78%的股权;

4.王唯阳,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6101021957****1254,巨华伟

业股东,现持有巨华伟业2%的股权;

5.詹京萍,靳东升之配偶,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1101091964****0028,巨华伟业的股东,现持有巨华伟业20%的股权。

除已披露的交易关系外,并购基金与上述各相关方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并购基金投资标的的情况

巨华伟业,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文化南街4号,注册号为110117001880727,注册

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

股),法定代表人靳东升。巨华伟业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技术开发

及转让、工程技术培训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中介除外)、企

业形象策划服务、为商品展览展示提供服务;销售;化妆品、卫生用

品、办公用品、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

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局

核定为准)。

蓝天航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巨华伟业现

持有蓝天航空44%的股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9号,

注册号为11010800424687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企业类型

为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靳东升,主营业务为生产

航空仿真模拟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

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

(不含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蓝天航空为集航空仿真模拟器及相关电子设备、元件、软件程序

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内唯一取得

中国民航适航高等级认证(C级)的企业,同时也是国内唯一一家提

供并实现系列航空仿真产品出口的企业。主要产品适用于军用飞机、

民用飞机、通航飞机、直升飞机等各类飞行训练模拟器、工程模拟器

及模拟训练系统。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航空仿真

行业的龙头企业,多项成果填补了国内相关技术领域的多项空白,获

得了国家及省部级多项科技进步奖。

四、投资协议的其他主要内容

1.业绩承诺

1.1 靳东升、王唯阳、詹京萍、北京众成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分别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向并购基金和合源融建承诺,蓝天航

空的税后利润(以下简称“目标税后利润”)达到如下所列的标准,

并以蓝天航空的业绩作为对巨华伟业业绩的考核指标:

2016 年蓝天航空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 2300 万元;

2017 年蓝天航空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 2800 万元;

2018 年蓝天航空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 3300 万元。

1.2 税后利润,指由并购基金认可并在中航工业集团公司认可名

录下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行业惯例并经董事会决议

通过,对蓝天航空及其并表子公司进行审计后,在蓝天航空当年年度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列出的、从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的12

个月的扣除非经常性收益的税后净利润金额。前述非经常性收益包括

但不限于任何政府补贴、资助、税收减免或返还资金。

1.3 蓝天航空和靳东升、王唯阳、詹京萍应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及

时向并购基金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蓝天航空未按照本协议

约定及时审计并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并购基金有权按照蓝天航空已

提供的任一年年度税后利润或以并购基金认定的其他年度税后利润

决定蓝天航空2016年至2018年的年度税后利润数额。

2.业绩补偿

2.1 如蓝天航空2016年、2017年、2018年任一年度经营业绩未达

到上述业绩承诺的数额,靳东升、王唯阳、詹京萍和北京众成蓝天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承诺对并购基金、合

源融建以如下计算方式进行股权补偿,且靳东升、王唯阳、詹京萍和

北京众成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补偿额

按如下公式计算;

2.2 年度股权补偿计算方式如下:当年并购基金、合源融建获得

的应补偿股权比例=[(当年承诺实现的目标税后利润-当年实际实

现的税后利润)×2]÷增资后巨华伟业的整体估值(即本协议签订

之前巨华伟业的估值+各方累计支付的投资款);

在并购基金与合源融建之间按各自投资巨华伟业投资金额的比例

分享上述应补偿股权。

2.3 上述股权转让由靳东升、王唯阳、詹京萍和北京众成蓝天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按各自持股比例以零元价格转让。

2.4 对并购基金、合源融建的业绩补偿应在业绩不合格年度的次

年5月30日之前实施完毕。

五、收益分配

1.本次对外投资中交易各方的收益按照并购基金取得巨华伟业股

权后的股权比例同股同权进行利润分配。

2.并购基金通过本次对外投资的收益分配,将按照《嘉兴硅谷天

堂华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项下约定的收

益分配(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51、2015-58)

进行分配。

六、并购基金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与各方共同设立并购基金之目的,并购基

金的上述对外投资事宜,属于并购基金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

目前的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并购基金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预期,可能导致航新科技需要履

行《回购承诺协议》项下的承诺(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公

告编号:2015-51、2015-58),因此航新科技可能存在利润大幅下滑,

及/或对净资产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

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北京巨华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蓝天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协议》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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