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有关方出具不减持股票的承诺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6 12: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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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 2015-8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有关方出具不减持巨化股份股票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化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159 号)。目前,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阶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

持有公司股票 1,011,667,326 股,巨化集团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巨化投资”)持有公司股票 45,990,537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25 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巨化集团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董事周黎旸持有公司股票 15,000 股,董事朱林辉持有公司股票

4,395 股,高级管理人员汪利民持有公司股票 5,949 股。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巨化集团及巨化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不减

持巨化股份股票的承诺函》,就不减持巨化股份股票情况承诺如下:

“在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 年 8 月 25 日)前六个月

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未减持巨化股份股票。

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

在减持所持巨化股份股票的计划。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巨化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巨化股份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于同日收到周黎旸、朱林辉、汪利民分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巨化股

份股票的承诺函》,就不减持巨化股份股票情况承诺如下:

“在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 年 8 月 25 日)前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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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未减持巨化股份股票。

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

在减持所持巨化股份股票的计划。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巨化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巨化股份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2月26日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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