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15-06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部分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豫光集团”)通知,豫光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通知
书》【(2015)深中法立保字第116号】,因合同纠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支行”)申请冻结豫光集团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冻结股数:11,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7%,冻结起始日2015年10月16日,冻结终止日2018年
10月15日,冻结原因:司法原因。
截止本公告日,豫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25,770,62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2.60%;此次股份冻结后累计股份冻结的数量为1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3.87%。
目前,豫光集团正在与中行深圳支行进行沟通,积极协商解决本次纠纷事宜。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