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部分被冻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6 04: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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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15-06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部分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豫光集团”)通知,豫光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通知

书》【(2015)深中法立保字第116号】,因合同纠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支行”)申请冻结豫光集团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冻结股数:11,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7%,冻结起始日2015年10月16日,冻结终止日2018年

10月15日,冻结原因:司法原因。

截止本公告日,豫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25,770,62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2.60%;此次股份冻结后累计股份冻结的数量为1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3.87%。

目前,豫光集团正在与中行深圳支行进行沟通,积极协商解决本次纠纷事宜。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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