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本人
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周原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崔咪芬女士、郭
倩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
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
独立董事:程雁雷、崔鹏、李晓玲、吴慈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