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上午
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
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罗劲先生、夏南女士和独立董事蒋春晨先生、陈坚先生
的简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
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综上,我们同意聘请罗劲先生、夏南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蒋春晨先生、
陈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
王砾 何丹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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