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15-06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 号)批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991,735 股,每股发行价 19.3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8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326,476.24 元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673,513.36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全部到位,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254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 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保定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
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保定朝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
简称“交行保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以下简
称“建行保定天威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
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开募集资金专户;8 月 25 日,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工行保定朝阳支行在保定再次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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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增开账户为外币账户,用于公司募投项目设备进口结算。目
前,相关设备已购置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
注销该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存续情况
1 工行保定朝阳支行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0409003829300062476 正常使用中
2 交行保定分行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136080790018010095738 正常使用中
3 建行保定天威西路支行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13001665608050520908 正常使用中
4 工行保定朝阳支行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0409003819300063570 注销
截至公告日,上述序号为 4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工行保定朝阳支行就该账户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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