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 2015-03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 188 号公司本部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
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王连海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 8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
见公司临 2015-037 号公告)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50 万元;同时聘任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2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郑新铁路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 2015-038 号公告)
同意公司为郑新铁路本次申请授信 3.1 亿元额度内的流动资金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详见公司临 2015-039 号公告)
决定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郑州煤电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一、二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备查资料
1.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