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更新版)

来源:上交所 2015-12-26 03: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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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5 临-06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更新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电股份”)于2015年7月17日、

2015年8月17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获得湖南省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准;尚需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若以发行底价 17.62 元/股

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4,189 万股。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假设:

(1)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预计时

间,本次发行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按照发行底价 17.62 元/股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41,884,222 股,

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91.64 元;

(3)本次发行费用为 27,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472,999,991.64

元;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

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假设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4 年度持平;

(7)假设 2016 年公司有息负债加权平均利率为目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

浮 10%,即 4.785%(=4.35%×(1+10%)),所得税率为 25%,则本次发行募集

资 金 到 账 后 3 亿 元 用 于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 则 2016 年 公 司 将 节 省 利 息 费 用

10766250.00 元(300,000,000×4.785%÷12×9),不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则

2016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 8,074,687.50 元

(10766250.00×(1-25%))。

说明: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

测。

基于以上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6.12.31/2016年度

2015.12.31/

项目 利润增长10% 利润持平 利润减少10%

2015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4,340.52 74,340.52 88,528.94 74,340.52 88,528.94 74,340.52 88,528.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384,050.44 390,034.48 638,141.95 389,490.48 637,597.95 388,946.48 637,053.95

产(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2015.12.31/

项目 利润增长10% 利润持平 利润减少10%

2015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440.04 5,984.04 6,791.51 5,440.04 6,247.51 4,896.03 5,703.50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0.08 0.07 0.07 0.07 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0.08 0.07 0.07 0.07 0.07

每股净资产(元/股) 5.17 5.25 7.21 5.24 7.20 5.23 7.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 1.55% 1.19% 1.41% 1.09% 1.27% 1.00%

以上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发行后偿还银行贷款可节省的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

(2)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现金分

红+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3)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发行前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

均总股本;

(4)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发行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

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5)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

数÷12+当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发行完成月份次月之年末的月份数÷12)。

二、公司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措施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定并于 2014 年修订完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

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将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供应商、施工单位、政府部门积极沟通、

协调,保证项目推进按正常计划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

及核心技术人员等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指导、支持和监督舰船综合电力系

统系列化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由各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建设最新进度、遇到的困难及近期建设计划等,并

及时通报保荐机构。

三、公司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投

资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合理运用募集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坚持技术创新,

产品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

制。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舰船综合电力系统系列化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打造军

工基地,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形成完整的试验验证能力,同时为军转民用技术的

延伸和发展提供优良的技术平台,从多方面为公司带来效益,创造公司新的利润

增长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

充分有效利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设备采购、技术研发、人员

配备、销售渠道及品质控制等方面全方位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

益。

2、合理运用募集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费用较高,2012 年、2013 年、2014 年财务

费用分别为 38,419.14 万元、38,189.27 万元、47,365.99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部

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运用募集资金,降

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公司在“电机”+“电气传动”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发展交

直流电机、风力发电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牵引系统、水泵、国防等业务领域配套

的电气传动控制系统产品,向高端装备制造商和机电一体化产品服务商方向发展。

公司将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按照核心研发、核心制造、核心验证、规模集成原则,

加大公司级研发平台建设,进一步激发研发机构活力。公司将通过持续不断地技

术创新、产品创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4、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 号)等规定要求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4 年对《公

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

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

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已制定《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

权益保障机制。

四、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除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集团”)以军工

相关资产认购部分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外,其余部分由湘电集团和其他投资

者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舰船综合电力系统系列化研究及产业化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性能,加

快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推动公司差别化竞争,是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节约财务费用、增

加公司营运资金,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投

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

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

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此外,受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

市场风险等风险仍可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公司 2016 年

度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财务预算目标的可能性,并导致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情形。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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