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11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提供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
业”)拟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
过 3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9%/年(以上借款简称“本笔借款”)。本公司将以全
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泰公司”)持有的阳光上
东项目不超过 8,500 平米的资产进行抵押,预计资产估值不超过 3.5 亿元。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抵押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5日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1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唐军
注册资本:5518万元
1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星泰公司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及间接共持有其
100%的股权。
2、财务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星泰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215,709.5 万元、总负
债 159,964.76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59,894.76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 万元,净
资产 55,744.74 万元。营业收入 11,559.66 万元、利润总额-18,800.3 万元、净利润
-21,695.2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36.97 万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星泰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212,134.74 万元、总
负债 150,261.74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1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0,191.74 万元),净资产 61,873 万元。201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499.72
万元、利润总额 9,961.09 万元、净利润 6,128.2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
量-9,675.09 万元。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以星泰公司持有的阳光上东项目不超过8,500平米的资产进行抵押向金融机
构申请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借款。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日常运
营和持续发展。
五、累计抵押贷款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星泰公司累计抵押贷款总额为 0 万元。
六、其他
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最终借款方案、有关协议的签署和其他进
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3